使用方式
(一)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愿自主填报,进行真实性承诺即可获得评测结果。评测结果将作为《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》(工信部企业〔2022〕63号)附件2“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”第5个评价指标“数字化水平”的评价依据。
(二)根据《评测指标》开发的评测系统(网址为//zjtx.miit.gov.cn)供广大中小企业免费使用。鼓励相关单位采用《评测指标》开展调查研究或运用评测结果。
(三)我部将组织有关参编单位持续迭代完善《评测指标》,为企业提供更加科学合理的数字化水平测评工具,也欢迎社会各界对评测表提出完善意见建议。
附件:
1.制造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表.docx
2.生产性服务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表.docx
3.其他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表.docx
4.评测表填报真实性承诺函.docx
5.参编单位.docx
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2年10月5日